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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月 2020
聲 明
本會謹就台南市議員林易瑩於民國(下同)109年1月14日於臉書(FACEBOOK)之發文,提出說明如下:
- 本會之服務分為「課後照顧」及「校園宣導」兩大項目。前者服務對象為國小學童,內容完全不涉及婚姻平權議題;後者雖有涉及性平教育,但僅止於性侵防治、家暴防治、拒絕色情等內容,亦與婚姻平權之爭議無涉。
- 台南市社會局鑑於本會對於「課後照顧」之用心與成效,自104年起每年依法補助本會之事項為「課後照顧」項目,109年度亦核定之補助金額為新台幣(下同)47萬元,故林易瑩委員表示本會109年度可領取150萬元等語,應屬誤會。
- 本會雖由具宗教背景之機構設立,然設立後已獨立經營迄今二十餘年,早已與任何宗教團體無關,除不過問、亦不干涉員工宗教信仰,亦未從事宗教活動。而本會經費來源獨立,主要來自於各界民眾捐款,無論勸募、動支、決算等均依法公告於官網及衛福部之公益管理系統,衛福部亦每年指派會計師至本會查核,均未發現不法。且本會更於103年間通過非營利組織之專家學者審核成為「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」之一員,謹守「財務透明,募款誠信,服務效率,良善治理」之公約。因此,無論自律或他律,本會均恪遵相關法律、道德、倫理規定。
- 綜上,本會已屬於獨立機構,除無特定宗教立場外,服務內容亦未涉及婚姻平權事項,歷來自台南市社會局取得之補助款均無不法,然今日林易瑩議員或部分社會人士卻仍有所誤解,實令本會深感遺憾。爰發此聲明澄清,暨表達本會願派員親赴林易瑩議員辦公室說明,以化解對本會之疑義,並期待澄清誤解後,林易瑩議員能發揮對社會之影響力,向有所誤解之人士釋明,以化解無謂之對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