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衛福部 106 年資料統計,台灣多重障礙總數為 113,231 人,其中 14 歲以下兒童 6,955 人,占總數比例約 6.14%。所謂「障礙兒童」是指兒童心理上、生理上或行為表現上異於常態,由於他們的身心特質,使這些兒童在處理事務的思考與判斷能力方面產生困難,這種妨礙與外界順暢交互作用執行的就是障礙。
多重障礙 (Multiple Disabilities),意即包含兩種或兩種以上,不具連帶關係且非源於同一原因之障礙者,其分類眾多,異質性高,至今未能統整出所有類型與成因。
若依照成因發生的時間,可分為產前、產中、產後,不同階段所可能發生之原因、結果及嚴重程度亦有所不同,包含先天、疾病、意外、交通事故、職業傷害、戰爭等,據國內統計,多重障礙最大宗之原因為後天疾病導致,約佔總多重障礙人口數之 60%。
導致多重障礙的後天疾病,包含新生兒黃疸、腦部感染、幼年時肌肉骨骼病變、肌肉骨骼病變、骨髓炎、顱內血管腫瘤、骨性腫瘤、腦部傷害和其他原因如注射不當、運動傷害、車禍、截肢等 ( 林宏熾,2000)。
此外美國 94-142 公法中,也明列多重障礙的定義,其內容如下:多重障礙意指多重障礙伴隨出現 ( 如:智能不足兼肢體障礙 ),這種障礙狀況的合併所造成的嚴重教育問題,誠非單為某一障礙而設的特殊教育方案所能適應。簡單地說,多重障礙即是指身心具有兩種或兩種以上的障礙狀況,且其教育問題,遠超過一般特殊教育所能因應。
「多重障礙兒童」的身心特質可歸納為以下幾項:
(1) 食、衣、住、行等基本需求,需要他人的協助及照顧。
(2) 對情境中的狀況較無法理解,極重度者甚至對自己的名字也沒有反應。
(3) 較不會正確表達自己的需要,經常用肢體動作來傳達自己的需求。
(4) 自我控制力差,情緒激動時會有自傷的行為。
教師或家長若觀察到孩子有兩種以上的障礙,導致平時學習或生活適應行為困難,學齡前兒童可帶到醫院兒童心智科做檢查;入學後,可以轉介各縣市教育局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(簡稱鑑輔會)作相關鑑定。
由於多重障礙兒之間的異質性相當大,很難以單一方法進行鑑定,除了醫學上的診斷外,也須教育上的鑑定與評量,作為提供多重障礙學生最適合的教育安置及相關服務措施依據。鑑定項目包含:一般醫療檢查、治療評量、教育評量、護理評量。
對於多重障礙兒童的教學,因其不同障礙加重行為的表現與學習的困難,以下提供相關的教學技巧,希望能夠對老師的教學有所幫助:
1)掌握先機:教師發現學童有多重障礙的身心特質後,應協助及時鑑定及早期療護。
2)能力評估:依鑑定的障礙程度,來決定其醫療的程度及範圍。
3)重建復健:為建立多重障礙學生的信心及人格,醫療協助常先從矯形及復健開始。矯形就是畸形矯正、障礙結構的重建手術等,復健則包括一切可以改善其日常生活品質的協助。
4)培養自理能力:教育的內涵以適合其能力為宜。多重障礙學生周遭人的態度,對他學習生活自理能力意願及技巧有絕對的影響。
5)提供安全的環境:多重障礙學生並非都是虛弱的,但是因為容易併發心臟及呼吸疾病、消化系統及泌尿器官系統疾病,學校須建立其完善的資料,以備救護之需。
6)組織醫療網絡:多重障礙學生除接受教育專業人員指導外,也需要多種專業人員協助,學校應主動組織醫療網絡,以滿足其需要。
教師篇
1)永遠不要放棄孩子,可是也不要期望事事完美無缺,即便多重障礙孩子的障礙情形有多嚴重,無論如何都不可輕言放棄!還是要以增進他獨立生活的能力為目標。
2)盡可能多方面運用社會資源,僅可能尋求所有協助,例如:參與家長團體、障礙者福利促進會、或是求助社會義工、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等,協助您對多重障礙孩子的教導。
1)多體諒多重障礙小朋友,但不要可憐他或作弄他,如果可憐他會剝奪他學習的機會,作弄他會增加他的挫折感,都是不好的行為表現。對他們應該以親切、關懷、平等的態度,就像是和一般同學相處一樣。
2)多重障礙小朋友如果有不適當的行為出現,在還沒有了解他的意思之前,請不要隨意做不好的解釋,譬如:大力的拍你的肩膀,不一定是對你生氣,他可能只是跟你打招呼罷了,請不要太介意。
3)當多重障礙小朋友好不容易做成功一件事而沾沾自喜,不斷炫耀時,請不要潑他冷水,使他失去成就感與學習意願。
4)不可以隨便玩弄或是破壞多重障礙小朋友的輔具,要好好愛護這些東西,因為這些輔具對多重障礙小朋友非常的重要。例如,沒有輪椅,可能就會像沒有腳一樣不方便。
參考資料:
1、衛福部 (2017)/ 衛福部統計處網站。
2、張慈 (2000)/ 多重障礙生的認識與輔導。
3、台灣多重障礙兒童暨家長關懷協會 ( 官網 )/ 多重障礙的教養與相處。
4、教育部 ( 民 81)。